诺西那生钠多少钱(诺华基因疗法新药在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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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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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诺西那生钠多少钱,诺华基因疗法新药在美上市?
药神电影有一点很不好,就是丑化格列卫的原研药厂家,电影当然没说诺华公司,但把他们正版药的人描摹成唯利是图不顾普通人救命的丑恶资本家是很不对的!
咱们反过来想想,如果没有诺华投巨资研究成功这些药物,首富也好,帝王将相也好,再富有也买不了命。人家专利就二十年,药品成功上市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不让人赚钱谁研究呢?难道要让大家都回到原始社会才好吗?二十年后专利保护期过了,所有人自然就能正规仿制了,这就是最大的造福人类社会!
有人肯定反对这个观点,觉得要保障低收入阶层的治病问题,这个保障是各国医保社保的事情,不是企业的责任,科研失败的风险你们为企业捐款了吗?为科学家发了工资吗?他们不是靠权利或者任何垄断地位赚钱,失败了是他们自己扛,所以,如果他们有成功上市的新产品,卖多少钱都是有理的,就算没一个人吃得起,放着不卖那也是研发企业的权利,等专利到期大家一样都能享受到,等不了也不能道德谴责!
话说回来,低收入患者也不是没有正版就没办法,还可以去了解印度孟加拉等国是否有仿制版,如果市场需求大能赚钱的产品,是有企业会仿制的。
2. 诺和灵30r多少钱一支?
这种药物主要是起到降低血糖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大约在50元左右一支,建议主要是到医院进行购买这种胰岛素,需要放到冰箱中进行保存的。应用这种药物期间需要定期监测血糖的情况,根据血糖的具体数值来调整胰岛素的具体剂量,也可以配合其他的降糖药物共同治疗。诺和灵30r是属于一种胰岛素,然后一般是用于治疗糖尿病,这个药物的价钱并不是特别的高。
3. 为啥一针80万的药?
我认为(观点不一定正确),仼何新品或没有普及的物品,一般都是市场价。一但用于大众,就会有政府指导价。此药,进社保降到三万,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如市场上的出租车价格,-漲再涨,就是因为,它不是大众出行必须乘座。只有公交才是大众首选,由政府定价,道理一样。
4. 医生和老师的工作算是服务行业吗?
医疗行业究竟是不是服务业?医生究竟算不算服务人员?
一直以来,医生算不算服务这个问题,不仅在群众之中有讨论,其实在医生行业内部也是有争论的。对于我个人来说,我认为医疗绝对不属于服务业,他只是与服务业部分有所交叉。
什么是服务业?它指的是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一个行业。我们用金钱,换取到服务。对于顾客来说,满意就是第一诉求。
而对于医生来说,最主要的任务是疾病的诊治。相信很多人对于医疗系统是有一定的怨气的,医生不抬眼看人,被吆五喝六都是普遍的情况。但我相信,随着医疗分级的推进,这种情况一定会有所好转。虽然做不到人人满意,但也可以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温馨。
凌锋教授曾说过:患者来医院是求医而不是买医,这其中寄托着信任和希望医患关系应该是信任和救护的关系,这是最纯粹最神圣的关系。
在目前的医疗体系之中,很多的病人对于医生有一些误解。比如我是来治病的,不是来检查的,开检查单就是为了赚钱。我是消费者,医生治不好我的病,需要赔钱。我花了钱,你做了手术,人没救过来,医生必须偿命。
如果疾病没有完全的康复,部分偏激的患者认为这是应该退费的。但卢丙仑教授说,人不是机械,并不是说哪里坏了就换一个全新的零件上去,医疗技术目前是达不到的,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可能的。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收治了一位一肺栓塞、心脏骤停的患者,当医护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患者从生死线上拉回之时,患者父亲却状告医护人员在急救中剪破孩子的医生,索赔1500元。其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一码归一码,医院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前几日西安交大二院因为4天55万元的治疗费被送上了热搜,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证实患者是一名不满2岁的小女孩,因四肢无力,运动落后,2个月前来到医院儿童病院求诊,最终确诊为脊髓性肌萎缩症(SMA),该病系罕见的遗传性疾病。
脊髓性肌萎缩症是一个致死、致残率非常高的疾病,发病率大约万分之一,若不积极治疗,将逐渐出现多系统的功能损害,最终会出现呼吸衰竭,随时有生命终止的可能。
西安交大附属第二医院儿童SMA诊疗中心没有选择的权利,必须按照国外规定的计量使用。黄邵平教授介绍:诺西那生钠进口落地的价格是全国统一的,现在是55万元。且在药物使用方面,公立医院实行的是“药品零加成”。而后患儿母亲也表示治疗知情,对于术后的效果是满意的。
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买卖,但我认为生命是绝对不可以买卖的。如果去拿金钱衡量生命的价值,不止是对医生的侮辱,更是对基本人格的践踏。
医院也不是酒店,不能按照服务态度评判星级。医护人员更不是服务员,除非你认为自己是一盘炙烤下的热菜。健康稳定的医患关系才是医疗发展的基石,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保障之本。
5. 天价药一针1632万?
这天价针敢说就是加上火星人
也卖不出几针!
为什么贵这可以查相关资料
这个不重要!
就是不打难以活过一年
那下一年呢?
再续1632万元!
坚持打五年多少钱?
坚持十年呢?
一个半小目标没了!
6. 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价格?
大概是300元左右。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是一种用来治疗心衰的药物,应用比较广泛,所以价格不是特别贵。每个地区的价格都会有些差异,但是一般不会差的太多。另外药物的规格不同价格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每盒是14片,价格也在300元左右。
7. 客户保费是不是也就都没有了?
我在三方财富公司为客户做财富规划和资产配置,公司拥有保险经纪牌照,虽然未必有职业保险代理人或律师咨询那样准确。但就从业经历简单回答一下题主这个问题。
首先我想借题主听到的保险公司员工如何推销说一下: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员工一般都会说“在中国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破产,这个是保险法规定的,受法律保护”。这种说法确实很吸引眼球,能抓住老百姓的心,但理性仔细琢磨一下又觉得不大可能,的确这种说法是存在误导的。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原因。
首先在中国保险公司一般来说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既然是公司就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一百八十条至一百九十条)以及《公司法》全文并没有特指保险公司不得解散、清算、破产倒闭。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保护和约束。那么为何保险销售员会普遍强调《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呢?这要先从保险公司分类说起。
在中国主要的保险公司分类有:人寿保险公司,财产险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其中再保险公司是为其他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其业务与我们大众不发生关系。财产险公司顾名思义,主要以财产作为被保标的比如我们常见的有车一族“车险”,保障房屋暴雨漏水暖气爆裂和燃气爆炸“家财险”,以及企业大型办公用品、厂房、设备等的企业财产保险等等。最后是我们接触销售最多的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从名字就能看出是以人身健康为标的保险公司,用于将生老病死意外伤害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冲击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就是买太平这样的广告语本身也是误导,毕竟买了保险不等于不出事,真有这种保险也是佛祖上帝出的)。
说完保险公司分类,我们来看一下保险销售津津乐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意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个是社保的法律),《保险法》其中第三节:保险公司(包含第六十七至九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很多保险销售非常喜欢用该条款说事:看,国家立法说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但我们要明确一点,不得倒闭和不得解散是两个概念,同时法律条款里也说了,除被依法撤销外,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严重违规和出现重大损失,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另外《保险法》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而第九十一条讲的就是保险公司破产后清偿顺序。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重组、以及清算的。
重点来了,《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从《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我们可以看出“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即便依法破产或者依法撤销,保险公司旗下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另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如果没有人接单,那么国家保监会就会出手强制指定另一家保险公司接单承保。保险销售人员口中的安全,来自这个法律条款。当然九十二条也限制了仅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财产险保险公司或者人寿保险公司非人寿保险合同,不再法律保护范围内。相比而言,车险和家财险以及在财险公司购买的短期医疗保险更存在与公司倒闭无法赔偿的可能(尽管概率极低)。
综上所述,大家投保的人寿保单(重大疾病险、各种年金、终身寿险、增额终身寿险)的的确确受国家法律保护,相比之下银行存单仅仅受保险基金保护,更加安全。
商业保险如同汽车上安全气囊一样,并不是必备品(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在我国安全气囊不是必备不可的配件,很多低配车没有气囊),安全气囊是属于风险控制,一旦发生风险可以减少损失。而商业保险是风险转移工具,将风险造成的财产财富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也不是万能的,没有一份商业保险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甚至可能连针对性的问题都不能完全解决,比如之前国内报道一个家庭孩子得了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西安交大附属二院4天话费55万,因为使用了进口药诺西那生钠,完全需要自费,而且还需后续治疗费用。的确现在的百万医疗险一般100-600万是可以报销这些费用,但更好的一针治愈的药物Zolgensma高达210w美元(合计1400万人民币),这就不是医疗险能覆盖的了(买2-3份除外,不过一般人也没必要买这么多份)。
很多人都在骂保险公司不同意带病投保,那我也想问一辆没过年检的车保险公司会承保么?,或者已经出事故的车保险公司承保后会理赔之前的事故么?至于诟病保险公司为何不先体检而是要求如实告知,《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想说的是商业保险是富人财富规划传承的工具,同时也是穷人和很多中产的奢侈品,穷人买不起,成年中产阶级很多人身体都已经出现各种症状导致需要加费投保甚至无法投保。我同事亲身经历,老父亲癌症,在医院询问大夫爱答不理,直到说了老人有有商业保险后,大夫才眉开眼笑的给出各种解决方案,这是因为医保只涵盖不到3000种基础药,医生也无能为力,而商业保险是可以覆盖基本全部药品的。如果家庭财富允许,尽量给自己和家人上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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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诺西那生钠多少钱,诺华基因疗法新药在美上市?
药神电影有一点很不好,就是丑化格列卫的原研药厂家,电影当然没说诺华公司,但把他们正版药的人描摹成唯利是图不顾普通人救命的丑恶资本家是很不对的!
咱们反过来想想,如果没有诺华投巨资研究成功这些药物,首富也好,帝王将相也好,再富有也买不了命。人家专利就二十年,药品成功上市已经过去好几年了,不让人赚钱谁研究呢?难道要让大家都回到原始社会才好吗?二十年后专利保护期过了,所有人自然就能正规仿制了,这就是最大的造福人类社会!
有人肯定反对这个观点,觉得要保障低收入阶层的治病问题,这个保障是各国医保社保的事情,不是企业的责任,科研失败的风险你们为企业捐款了吗?为科学家发了工资吗?他们不是靠权利或者任何垄断地位赚钱,失败了是他们自己扛,所以,如果他们有成功上市的新产品,卖多少钱都是有理的,就算没一个人吃得起,放着不卖那也是研发企业的权利,等专利到期大家一样都能享受到,等不了也不能道德谴责!
话说回来,低收入患者也不是没有正版就没办法,还可以去了解印度孟加拉等国是否有仿制版,如果市场需求大能赚钱的产品,是有企业会仿制的。
2. 诺和灵30r多少钱一支?
这种药物主要是起到降低血糖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大约在50元左右一支,建议主要是到医院进行购买这种胰岛素,需要放到冰箱中进行保存的。应用这种药物期间需要定期监测血糖的情况,根据血糖的具体数值来调整胰岛素的具体剂量,也可以配合其他的降糖药物共同治疗。诺和灵30r是属于一种胰岛素,然后一般是用于治疗糖尿病,这个药物的价钱并不是特别的高。
3. 为啥一针80万的药?
我认为(观点不一定正确),仼何新品或没有普及的物品,一般都是市场价。一但用于大众,就会有政府指导价。此药,进社保降到三万,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如市场上的出租车价格,-漲再涨,就是因为,它不是大众出行必须乘座。只有公交才是大众首选,由政府定价,道理一样。
4. 医生和老师的工作算是服务行业吗?
医疗行业究竟是不是服务业?医生究竟算不算服务人员?
一直以来,医生算不算服务这个问题,不仅在群众之中有讨论,其实在医生行业内部也是有争论的。对于我个人来说,我认为医疗绝对不属于服务业,他只是与服务业部分有所交叉。
什么是服务业?它指的是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一个行业。我们用金钱,换取到服务。对于顾客来说,满意就是第一诉求。
而对于医生来说,最主要的任务是疾病的诊治。相信很多人对于医疗系统是有一定的怨气的,医生不抬眼看人,被吆五喝六都是普遍的情况。但我相信,随着医疗分级的推进,这种情况一定会有所好转。虽然做不到人人满意,但也可以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尽量做到温馨。
凌锋教授曾说过:患者来医院是求医而不是买医,这其中寄托着信任和希望医患关系应该是信任和救护的关系,这是最纯粹最神圣的关系。
在目前的医疗体系之中,很多的病人对于医生有一些误解。比如我是来治病的,不是来检查的,开检查单就是为了赚钱。我是消费者,医生治不好我的病,需要赔钱。我花了钱,你做了手术,人没救过来,医生必须偿命。
如果疾病没有完全的康复,部分偏激的患者认为这是应该退费的。但卢丙仑教授说,人不是机械,并不是说哪里坏了就换一个全新的零件上去,医疗技术目前是达不到的,任何手术都是有风险的可能的。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收治了一位一肺栓塞、心脏骤停的患者,当医护人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患者从生死线上拉回之时,患者父亲却状告医护人员在急救中剪破孩子的医生,索赔1500元。其父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一码归一码,医院提供的是有偿服务。
前几日西安交大二院因为4天55万元的治疗费被送上了热搜,但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证实患者是一名不满2岁的小女孩,因四肢无力,运动落后,2个月前来到医院儿童病院求诊,最终确诊为脊髓性肌萎缩症(SMA),该病系罕见的遗传性疾病。
脊髓性肌萎缩症是一个致死、致残率非常高的疾病,发病率大约万分之一,若不积极治疗,将逐渐出现多系统的功能损害,最终会出现呼吸衰竭,随时有生命终止的可能。
西安交大附属第二医院儿童SMA诊疗中心没有选择的权利,必须按照国外规定的计量使用。黄邵平教授介绍:诺西那生钠进口落地的价格是全国统一的,现在是55万元。且在药物使用方面,公立医院实行的是“药品零加成”。而后患儿母亲也表示治疗知情,对于术后的效果是满意的。
世界有很多东西可以买卖,但我认为生命是绝对不可以买卖的。如果去拿金钱衡量生命的价值,不止是对医生的侮辱,更是对基本人格的践踏。
医院也不是酒店,不能按照服务态度评判星级。医护人员更不是服务员,除非你认为自己是一盘炙烤下的热菜。健康稳定的医患关系才是医疗发展的基石,也是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保障之本。
5. 天价药一针1632万?
这天价针敢说就是加上火星人
也卖不出几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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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重要!
就是不打难以活过一年
那下一年呢?
再续1632万元!
坚持打五年多少钱?
坚持十年呢?
一个半小目标没了!
6. 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价格?
大概是300元左右。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是一种用来治疗心衰的药物,应用比较广泛,所以价格不是特别贵。每个地区的价格都会有些差异,但是一般不会差的太多。另外药物的规格不同价格也是不一样的,一般诺欣妥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每盒是14片,价格也在300元左右。
7. 客户保费是不是也就都没有了?
我在三方财富公司为客户做财富规划和资产配置,公司拥有保险经纪牌照,虽然未必有职业保险代理人或律师咨询那样准确。但就从业经历简单回答一下题主这个问题。
首先我想借题主听到的保险公司员工如何推销说一下: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员工一般都会说“在中国保险公司不允许倒闭破产,这个是保险法规定的,受法律保护”。这种说法确实很吸引眼球,能抓住老百姓的心,但理性仔细琢磨一下又觉得不大可能,的确这种说法是存在误导的。让我们看一下具体原因。
首先在中国保险公司一般来说都是股份制有限公司,既然是公司就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一百八十条至一百九十条)以及《公司法》全文并没有特指保险公司不得解散、清算、破产倒闭。同时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保护和约束。那么为何保险销售员会普遍强调《保险法》和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呢?这要先从保险公司分类说起。
在中国主要的保险公司分类有:人寿保险公司,财产险保险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其中再保险公司是为其他保险公司分担风险的,其业务与我们大众不发生关系。财产险公司顾名思义,主要以财产作为被保标的比如我们常见的有车一族“车险”,保障房屋暴雨漏水暖气爆裂和燃气爆炸“家财险”,以及企业大型办公用品、厂房、设备等的企业财产保险等等。最后是我们接触销售最多的人寿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从名字就能看出是以人身健康为标的保险公司,用于将生老病死意外伤害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冲击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买保险就是买平安、就是买太平这样的广告语本身也是误导,毕竟买了保险不等于不出事,真有这种保险也是佛祖上帝出的)。
说完保险公司分类,我们来看一下保险销售津津乐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注意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这个是社保的法律),《保险法》其中第三节:保险公司(包含第六十七至九十四条)第八十九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很多保险销售非常喜欢用该条款说事:看,国家立法说保险公司不能倒闭。但我们要明确一点,不得倒闭和不得解散是两个概念,同时法律条款里也说了,除被依法撤销外,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严重违规和出现重大损失,是可以依法撤销的。
另外《保险法》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而第九十一条讲的就是保险公司破产后清偿顺序。因此,保险公司是可以破产、重组、以及清算的。
重点来了,《保险法》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从《保险法》第九十二条我们可以看出“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即便依法破产或者依法撤销,保险公司旗下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另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如果没有人接单,那么国家保监会就会出手强制指定另一家保险公司接单承保。保险销售人员口中的安全,来自这个法律条款。当然九十二条也限制了仅人寿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受到法律保护,因此财产险保险公司或者人寿保险公司非人寿保险合同,不再法律保护范围内。相比而言,车险和家财险以及在财险公司购买的短期医疗保险更存在与公司倒闭无法赔偿的可能(尽管概率极低)。
综上所述,大家投保的人寿保单(重大疾病险、各种年金、终身寿险、增额终身寿险)的的确确受国家法律保护,相比之下银行存单仅仅受保险基金保护,更加安全。
商业保险如同汽车上安全气囊一样,并不是必备品(相信很多人并不知道在我国安全气囊不是必备不可的配件,很多低配车没有气囊),安全气囊是属于风险控制,一旦发生风险可以减少损失。而商业保险是风险转移工具,将风险造成的财产财富损失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也不是万能的,没有一份商业保险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甚至可能连针对性的问题都不能完全解决,比如之前国内报道一个家庭孩子得了脊髓性肌肉萎缩症,西安交大附属二院4天话费55万,因为使用了进口药诺西那生钠,完全需要自费,而且还需后续治疗费用。的确现在的百万医疗险一般100-600万是可以报销这些费用,但更好的一针治愈的药物Zolgensma高达210w美元(合计1400万人民币),这就不是医疗险能覆盖的了(买2-3份除外,不过一般人也没必要买这么多份)。
很多人都在骂保险公司不同意带病投保,那我也想问一辆没过年检的车保险公司会承保么?,或者已经出事故的车保险公司承保后会理赔之前的事故么?至于诟病保险公司为何不先体检而是要求如实告知,《保险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投保人需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最后想说的是商业保险是富人财富规划传承的工具,同时也是穷人和很多中产的奢侈品,穷人买不起,成年中产阶级很多人身体都已经出现各种症状导致需要加费投保甚至无法投保。我同事亲身经历,老父亲癌症,在医院询问大夫爱答不理,直到说了老人有有商业保险后,大夫才眉开眼笑的给出各种解决方案,这是因为医保只涵盖不到3000种基础药,医生也无能为力,而商业保险是可以覆盖基本全部药品的。如果家庭财富允许,尽量给自己和家人上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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